创建“绿色学校”的原则
(一)整体发展原则
创建绿色学校应遵循“整体发展原则”,即学校在现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不断保持和完善已有的环境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在各个管理领域,如行政管理、教 学和教务管理、思想品德管理、团队活动管理、后勤管理中,融入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在创建“绿色学校”的过程中通过制定计划、采取措施、检查纠正 和总结提高的管理模式,以及通过建立机构、组织培训、完善教学资源、建立档案、交流信息等环节,科学、系统地 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与现有的管理体系相协调,并通过有效地持续不断地改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共同参与原则
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是一个共同参与的过程,要求校长、中层领导、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根据自己的职责共同参与,为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鼓励家长、专家、社区、媒体、政府机构及人员的有效参与。
学校在对环保工作和环境教育活动进行决策和组织实施的过程中,应注重民主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体现师生的有效参与,特别是学生的参与。
(三)循序渐进原则
“绿色学校”活动应当是一个长期保持并发展的过程。在创建“绿色学校”过程中,特别在环境建设和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方面,应依据本地本校的现实条件和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四)因地制宜原则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文化背景都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学校之间在经费、设施、师资、生源、资源和环境条件等方面也有所不同。因此学校 应根据自身的条件,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扬长避短,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师生智慧,充分体现活动和参与方式的多样性,积极推进“绿色学校”创 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