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网站!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位置:新闻视点

我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省级预评估

大连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省级预评估
--同时通过省环保模范城验收
 
    12月13日,大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预评估暨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验收会议在我市举行。经过综合评议,验收组同意我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省级预评估及省环保模范城验收。副市长张军出席会议。
    验收组认为:
    大连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09年至2011年,大连市环保投资占GDP比例平均达2%以上,主要用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拆炉并网等工程 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方面,共建成29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113.8万吨/日,城市污水处 理率达到90%以上。市辖区市县全部建成了与城市规模相配套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建成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设计日平均焚烧处理垃圾 1500吨/日。建成运行梭鱼湾生活垃圾转运站,用于减少垃圾待运点的数量和滞留时间,提高了全市垃圾处理的综合效率。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通过大力推进水、气、噪声等专项整治,大连市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在较好水平。万元GDP化学需氧量、氨氮、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年下降。2010年,城 市空气质量优的天数达到135天,同比增加20天,优良率达到98.9%; 全市水质基本稳定,饮用水源符合国家标准,海域海水质量符合国家相应功能区标准;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56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声 控制在70分贝以内,城市噪声污染控制取得明显成效。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通过实施造林绿化十大重点工程,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41.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3平方米。2010年建 成自然保护区12个,森林公园13个,风景名胜区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6个。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陆域总 面积达到了1432.9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1.4%,涵盖了野生动植物、水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等多个领域,被保护物种数十 个,形成了多层次、多物种、多系统的立体生态保护模式。三是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县(区、乡镇)创建。2010年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区)达到2个,国家级生态 乡镇达到27个,国家级生态村22个;省级生态乡镇25个,省级生态村85个。
    创新了环境管理模式
    通过建立污水处理厂监管新机制,理顺在线监测管理体制,开展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出台非电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奖励措施以及《大连市扬尘排放量核算 办法(试行)》及《大连市扬尘排放量核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一系列新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经过综合评议,验收组一致认为:我市环保工作扎实,成效显著,2009年、2010年城考综合得分名列全省第一名,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 理等方面的26项指标均达到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同意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省级预评估及省环保模范城验收。
    张军在听完省验收专家组的意见后,对本市各部门领导提出要求,要结合“创模”,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查找专家组对本市验收中提出的不足,进行积极整改,抓紧落实,维护、营造大连山清水秀的良好环境。
 
  据介绍,1997年大连市荣获首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 市以后,每过3年将验收一次。2006年,大连全面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验收。此次验收须先经过省验收专家组预评估,拿出意见,通过后上报国家环保 部,再进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如果通不过省专家组的验收,本市将会丧失国家环保部的复核验收,从而丢掉国家环保模范城的称号。此次复核验收是历次 最为严格的一次,省专家组共分成10个组:综合组、总量组、生态组、“三同时”组、大气组、水组、固废组、噪声与机动车组、企业组和民意调查组。验收指标 与以往有所不同,共有26个新指标,涵盖了大连在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 26个指标包括: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近3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 续三年名列全省前列等等。
 
电子邮箱:dlepva@163.com    总共访问量:25697733   今日访问:373   昨日访问:1092
Copyright © 2009 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辽ICP备09007174号
技术支持:中世创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