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大连市十大环保人物评选投票规则
1.投票者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解读候选人事迹简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选票,确保“大连市环保人物”当选者的质量。
2.在选票空格内填写您所选中的“大连市环保人物”代码,代码均为两位数字,从01到20(以姓氏笔划为序)。
3.每位投票者只限投选票一张,每张选票每个空格内只限填写一个代码,重复、多选、少选、涂改或复印的选票,均视为无效选票。
4.投票者要用蓝色、黑色墨水笔填写,否则无效。
5.选票有效截止日期是2010年3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6.投票者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填写在选票下方,然后将选票按虚线剪下,在信封背面注明“大连市环保人物评选”字样,贴足邮资后寄出。
7.本次评选投票者还可在天健网(网址:www.runsky.com)、大连环保网(网址:www.dlepb.gov.cn)和大连环保志愿者协会网(http://www.depv.org/)上进行投票。公众参与奖将从准确率高的投票者中产生。
8.选票请寄到: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1号:大连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邮编:116001,电话:8272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