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网站!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位置:新闻视点

协会正式成立法律诉讼部

 

 
       依据新《环保法》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规定,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此,协会于41日上午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协会组织机构增设法律诉讼部,以处理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工作。

       协会组织机构现分为:办公室、项目部、宣传部、基金部、外联部、法律诉讼部六个部门。

 

 
电子邮箱:dlepva@163.com    总共访问量:25022449   今日访问:1706   昨日访问:765
Copyright © 2009 大连环保志愿者协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辽ICP备09007174号
技术支持:中世创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