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代表参加环保部举办的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
新颁布的环保法将在2015年1月1 日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引导公众参与 工作,推动全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务。10月30日,环保部在南京举办2014年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唐在林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学习。
本次培训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学习关于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相关政策;研讨环保社会组织如何适应新形势,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来 自全国各省市NGO组织的50多名代表在培训班上认真的听取了环保部宣教司陶德田司长的开班动员和政法司别涛副司长关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解读。
在培训班上,还听取了环保部宣教中心贾峰主任作的“公众参与推动环保前行”和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教授关于“环保组织如何有效参与环境社会治 理”的演讲。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环境问题不可忽视,地球资源已经满足不了人类生活,当代人的发展,不能剥夺后代的资源。
在新的《环境保护法》的施行过程中,尽快完善环保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提升环保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发挥好环保社会组织的作用。切实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组织好社会公众有序 理性、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